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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芜湖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招聘公告(3人)

2021-01-0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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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安徽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3)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至1月19日,现场报名时间为报名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节假日正常上班,逾期不再补报。

(4)在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现场进行确认。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5)报名地址:芜湖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A楼507室(地址: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山南路686号)。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因报考人数较少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经市质监局批准后,降低开考比例为2:1。

仍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2)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量考生行政职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满分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线为50分。

笔试时间:1月23日上午9:00-11:00;地点:芜湖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地址: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山南路686号)。

(3)面试:面试开始前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面试资格。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开考比例(3:1或经审批后降低为2:1)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参加某一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1月30日9:00-17:00;地点:芜湖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地址: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山南路686号)。

(4)请及时关注后续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以5 :5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在三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人才网官网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招聘工作完成后,将聘用人员情况报市相关部门备案。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工资待遇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五险一金,享受编外聘用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待遇。

咨询电话:0553-2675505

监督举报电话:0553-5968712

上述咨询服务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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