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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省委政研室室务会研究后拟定遴选人员,经省委组织部审定后,分别在有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可领取报到通知书。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对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其在原单位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省委政研室具体组织实施。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07963。
监督电话:0551—62607291。
附件:
6370805278771350498463428.docx
中共安徽省委政策研究室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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