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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亳州市谯城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0人)

2021-04-2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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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安徽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在同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适应工作的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亦不得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合成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6+面试成绩×0.4。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依次以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以面试环节第一个测评要素得分高低排序,面试第一个测评要素得分仍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进行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要求和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国谯城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岗位代码、准考证号码、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内容,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九)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的函、《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审批表》、《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申请表》(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填写),人事代理人员及未取得“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格等证书、考察材料、体检表、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招考工作。

(二)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2021年度亳州市谯城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笔试考试大纲在中国谯城网上统一发布。

咨询电话:0558—5516005(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5502157(纪委监委驻政办纪检组)

七、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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