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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下半年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人)

2021-09-1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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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安徽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

根据结构化面试需要,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七、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计算。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笔试相结合的岗位,专业测试成绩按专业笔试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考试最终成绩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笔试成绩×0.6+结构化面试成绩×0.4)×0.5。

专业测试单一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的岗位,专业测试成绩即为结构化面试成绩。考试最终成绩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最终成绩于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和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公布。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提前设定结构化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专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该岗位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进行档案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等内容,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聘用程序;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九、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经省科技厅同意后,在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和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上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解释。

相关未明确事宜参照《202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

政策咨询电话:0551-65145589(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3812402(省纪委监委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0551-62659375(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551-62873266(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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