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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安徽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报黄山市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将拟聘人员名单、《黄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履行辞职辞聘手续后填报),报送黄山市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黄山市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黄山区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0559-8537121(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考务咨询电话:0559-2359197(黄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9-8500252(黄山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各单位咨询电话。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黄山市黄山区2023年度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黄山市黄山区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
3、各学科层次专业参考目录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中共黄山区委组织部 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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