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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0人)

2023-03-2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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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安徽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合成前,先将笔试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折算成绩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2÷1.5。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折算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所有考生考试最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笔试折算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亦照此规定执行。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其中,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材料,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五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绩溪县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考务、专业测试、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2、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3-8158075(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0563-8160523(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3年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2.2023年度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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