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绩合成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和专业测试1、2、3的总成绩按3:4:3比例合成,(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4+专业测试成绩×0.3,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合成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按《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对不进行专业测试的考生,直接将其笔试合成成绩作为其合成总成绩。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试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霍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霍邱县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文件精神,“定向招聘本市(县)户籍人员”岗位、开考比例降低到1:2的岗位、降低最低合格分数线岗位(农村幼儿园教师、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考生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1、公告解释。本《公告》由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信息查询。霍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霍邱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查阅。
3、部分招聘岗位(附件1)中带☆的,依据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岗。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5、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0564—6081520、6014189;
监督电话:0564—601904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霍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关于同意XXX同志参加2023年度霍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的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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