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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01人)

2023-03-3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进行一次。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xian.gov.cn/)、泗县人社局政务公开平台(http://www.sixian.gov.cn/public/column/25162?type=4&catId=60751711&action=list)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57-7010639(泗县人社局事业股),考务咨询电话:0557-7099028(泗县人事考试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557-7021619(泗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度泗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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