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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合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51人)

2023-04-2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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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安徽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3年度合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核准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统一笔试、面试、监督指导等工作;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以及公示、办理报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3年度合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51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岗位)信息于4月28日起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在202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是指依法退出现役,并由合肥市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市入伍的合肥籍人员)。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应届毕业生。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度合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一)报考人员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12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5月13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 5月14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5日12: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5月25至5月27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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