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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法,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比公开选调计划人数多1人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如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人选。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是工作能力及岗位匹配度。
(五)研究决定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等情况以及岗位要求,由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选调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选调人选,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按照考察人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有关事项
(一)调入人员凡涉及到个人职称等有关问题,按职称管理有关文件和调入单位的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6-6127525(桐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
0556-6136609(桐城市人社局事业科)
0556-6135149(桐城市委编办综合科)
监督电话:
0556-6139890(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556-6136511(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
2019年桐城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桐城市公开选调市直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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