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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94人)

2020-01-1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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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安徽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公布。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2÷1.5×0.5+面试成绩×0.5。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排序,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公开招聘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6-5897206、5897207(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6-5347150(市人事考试院)

举报监督电话:

市纪检监察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556-5897118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2020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 2020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020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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