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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安徽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宿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3032170(市疾控中心)
考务咨询电话:0557-3023453 (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66373(市纪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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