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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怀宁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2023-06-2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报考人员登录怀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怀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时由怀宁县教育局负责按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应在 7月8日12∶00前登录怀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并及时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重新修改信息上报,7月8日16∶00报名系统停止审核,在此期间,报考人员须密切关注审核状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7月9日16∶00前登录怀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10日12∶00-17∶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核减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五、统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分值100分,其中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学科专业知识范围以《安徽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为准,幼儿教育教师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幼儿园教育的五大领域(健康、语言、科学、艺术、社会)等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7月20日至22日在怀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5.加分说明:报考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3年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南1巷1号二楼206室)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由怀宁县教育局负责进行。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其中,招聘人数5名及以上的岗位按2∶1比例确定;招聘人数4名及以下的岗位按3∶1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怀宁人事考试网上通知。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持中国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书。

5.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其中,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参加资格复审。

6.定向招聘在我县入伍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退出现役证原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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