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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怀宁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2023-06-2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采取无生课堂教学(无生上课)方式进行。现场抽取课题,考生撰写相应教案一份并组织模拟教学,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幼儿教育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说、唱、弹、跳、画五项技能,抽签决定课题。着重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基本功、专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公布。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九、体检、考察

由怀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单位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 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怀宁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

十一、选岗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自主选择岗位(限选一次)。怀宁县教育局依据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现场逐人审核确认。岗位选择后,不得重新调整。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选岗或不愿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十二、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怀宁县教育局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怀宁县委编办办理有关聘用报批和入编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怀宁县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为三年。

十三、有关事宜

公开招聘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怀宁县人民政府网、怀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怀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6-4611408(怀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考务咨询电话:0556-4636080(怀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6-4611410(怀宁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度怀宁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表.xls

怀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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