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方法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0.6+考察得分×0.4。选调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有效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调入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面试得分和考察得分均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最终确定人选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工资关系、人事关系保持不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对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按照考察人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工作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还原单位。
四、有关事项
(一)调入人员凡涉及到个人职称等有关问题,按职称管理有关文件和调入单位的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6-6136609(桐城市人社局事业科)
0556-6189370(桐城市委编办事业科)
0556-6130921(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56-6136511(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 附件1:2023年桐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 附件2:2023年桐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桐城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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